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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立即拆除未經批準設置招牌標識的緊急通知
瀏覽次數:3211各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
根據全市統一部署,為配合推進創文工作,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立即對本單位開發建設的樓盤(商品房項目)、設立的售樓處(展廳)進行排查,組織對未經批準以各種形式裝置在項目屋頂、墻體、售樓處的招牌標識(包括項目名稱、企業LOGO、廣告等)自行全面清拆,確保無一遺漏。各企業要高度重視,落實責任人認真組織排查和拆除的專項工作,并于5月29日前向市住建局報送專項工作聯系人和排查情況(含照片);6月3日前完成清拆,同時報送辦理情況(含清拆宗數、前后對比照片等內容)。我局將適時組織現場檢查,對工作不配合的企業將移送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聯系人:余文斌(房地產市場科),88461937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