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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市場中介組織防治腐敗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11號
瀏覽次數:1745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含外來企業):
現將省住建廳《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市場中介組織防治腐敗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建市〔2010〕8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本次防治工作的具體范圍是:全市已取得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含外來企業)。
二、2011年1-4月份,各造價咨詢機構要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建筑業企業(單位)資質許可后核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建市函〔2010〕444號)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的規定內容,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三、2011年1-4月份,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要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建筑業企業(單位)資質許可后核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建市函〔2010〕444號)精神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的規定內容,開展自查工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3月份,我局將對相關企業進行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核對具體情況。同時,結合我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本市范圍內開展業務的情況,適時實行考核扣分制度,規范招標代理行為。
附件:省住建廳《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市場中介組織防治腐敗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建市〔2010〕86號)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