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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強重點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保障政府投資安全
瀏覽次數:1467讓重點工程建設遠離職務犯罪
廣東省檢察院召開“加強重點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資安全”座談會
8月25日上午,省檢察院就如何進一步加強重點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資安全召開座談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審計廳、省代建項目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應邀參加會議。
據悉,為加強重點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形成預防合力,省檢察院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審計廳于今年8月初共同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重點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資安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進一步加強情況通報和信息交流、加強重點建設項目職務犯罪狀況分析和對策研究、加強警示教育、法制宣傳和預防咨詢、預防建議、建立重點建設項目職務犯罪預測預警機制、配合開展案件查處和行業治理等措施。
記者從座談會上了解到,工程建設領域一直是職務犯罪尤其是商業賄賂犯罪的高發領域。其中,2006年至2008年,廣東省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555件,占同期該類案件總數的32.3%,位居案件高發領域之首。近年來,我省檢察機關在依法查處職務犯罪案件的同時,更加注重關口前移,源頭治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出現了一批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工程。2002年以來全省建設工程優良率不斷提高,特別是高速公路工程,所有竣工項目質量全部在優良以上,涌現了“揭普模式”、“開陽經驗”等先進典型;二是節約了建設資金。2002年以來,全省專項預防項目比投資預算共節約建設資金50多億元,其中2008年一年就達到10多億元。東莞市檢察院及時發現和制止莞常路改造工程招投標中的圍標串標行為,重新招標結果比原招標報價減少6000多萬元。茂名市檢察院對茂石化改擴建工程進行專項預防,節約資金3億多元;三是促進了建設市場的規范化。廣州、深圳、佛山、湛江、東莞等市檢察院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了《建筑市場廉潔準入規定》,有的還建立了“行賄行為資料庫”。
鄭紅檢察長在座談會上強調,防治腐敗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任務,檢察機關要與各部門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深入開展。全省檢察機關將著力深化重點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措施,加強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等重大工程建設和項目資金使用的過程監督;針對職務犯罪隱患較多、管理監督較為薄弱、公共投入相對集中的關鍵部位和環節,加強職務犯罪風險預測預警,及時消除犯罪隱患;適時開展預防調查,形成有分析、有對策的調查報告,提出預防建議,推動制度、機制建設,增強預防實效。下一步將按照《意見》的規定,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開展重點建設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共同打造“陽光工程”。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