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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泄題案今天宣判 嫌疑人是出題和終審專家
瀏覽次數:841嫌疑人是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出題和終審專家 全國很多輔導班還在用他的“名頭”做宣傳
昨天(12月16日)上午,東城區檢察院公布了一批近期偵辦的職務犯罪大案要案。記者了解到,由該院負責查證并起訴的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泄題案將在今天宣判。
去年7月26日,東城區檢察院接到舉報。舉報人稱,2006年10月,他在北京市某技術培訓中心參加2006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課程的考前輔導班時,輔導專家宗武與另一名專家講授的復習重點與全國統一考試試卷一致,宗武有泄露考題的嫌疑。經查,宗武與一名叫宋來的老師在外地進行建造師市政專業的考前授課較多。而宋來是當年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的出題和終審專家。檢方經過比對,發現宋來和宗武講授的重點與當年考試的A、B兩卷高度一致。2007年12月26日,在事實面前,宋來交代了其泄題的犯罪事實,今年1月宋被正式批捕。
近年來,各類考試泄題事件屢屢發生。從2001年全國經濟技術資格考試郵電經濟專業命題組成員李棟泄題案,到今年國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泄題事件??荚囍袑覍页霈F泄題,不但影響了國家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正??疾?,同時也讓原本權威的考核結果面臨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辦案檢察官表示,在此類案件頻發的背后,隱藏著目前考試市場的混亂和監管的缺失。
據宋來交代,案發前,作為建設部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專家,他曾三次泄露建造師考試試題。之前他曾三次參加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命題工作。第一次是2006年2月的命題工作,前面的出題工作因為他當時有事沒參加。終審的時候已經形成了A、B兩套試卷,作為終審老師,他和其他命題教師把兩套試卷上的題,在出題卡上進行修改。在審題和改題的過程中,他把案例題通過記憶和寫在手心上的方式記錄了下來,回房間后,用黑色的筆把它們畫在了自己帶去的考試用書上。
之后宗武打電話和他說已經聯系好北京某培訓中心,并約定了講課的時間。宋來在電話里告訴宗他參加了考試的命題工作。宗武就到辦公室和他碰了一下題,他把畫好考試題的那本考試用書給了宗武,宗武照著也畫在了自己的考試用書上。從此,作為命題教師的宋來,每次都通過同樣的方式將試題記錄下來,然后和宗武“分享”,同時奔赴全國各地,將這些屬于國家機密的試題以輔導的名義泄露給各地輔導班的學生,賺取高額的講課費。據了解,他們一節課平均收取的費用在4000至8000元不等。有時一天可以連續奔赴幾個授課點,甚至全國幾個城市。因為“輔導好,押題準”,宋來和宗武二人在行業內的名氣越來越大,作為命題教師的宋來甚至成為各地舉辦建造師資格考試的招牌。據辦案的檢察官介紹,在調查期間,全國很多地方的輔導班還在用“命題老師宋來授課”來做宣傳,而命題老師直接講述考題在行業內也成了公開的秘密。
考試市場產業化成為犯罪沃土
檢察官分析
辦案檢察官表示,各類考試屢屢泄題的根本誘因便是利益驅動。與各類考試密切相關的便是各式輔導班,什么考試熱門就有緊跟其后的“辦班者”,各式各樣的“內部資料”、“押題卷”又給考生設了一個“幫你復習、助你成功”的網,以期“網”住巨額的輔導費和資料費。有“考試信息”的提供者、消費者,還有可叫賣的“市場”,考試儼然成為一種新興產業。而這個市場,也成為部分學者和專家賺錢的主要渠道。
據某媒體公布的“考研輔導班”調查顯示,170萬的考生中85%報班,92%的花費在500元以上,僅“考研”就有數億元的“蛋糕”等待瓜分,更不用說考托、考G、四六級、高自考、司法考試等成百上千萬的“考試大軍”買資料、報輔導班的巨額利益。而作為輔導老師出場的專家學者們,出場費一般一節課都在幾千元到萬元不等,這還只是普通輔導課的標價,一旦出現特殊的“輔導”,那費用就要翻倍。
曾承辦“考試泄密瀆職犯罪第一案”的東城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史向明對記者表示,由于缺少專門的法律法規約束,導致目前的考試市場越來越混亂,現狀令人擔憂。2001年全國經濟技術資格考試郵電經濟專業命題組成員李棟泄題案,細心的人們至今還記憶猶新。作為命題組組長——73歲的李棟利用參加并負責該項考試命題、征題、初審、終審工作的便利條件,先后在上海、浙江、遼寧等地的輔導班上將所抄錄的試題進行詳盡講解,使試題大規模泄露,致使當年該項資格考試的分數線難以劃定,合格證書無法發放。
今年9月17日,國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最后一場,在湖北某大學考點,考試還沒開始,監考人員就在抽屜里發現了“答卷”。
監考老師核對試卷后發現,答案順序與試題完全一致,還標注著“實務題目與答案順序可能不對,請自己校對”的提醒。
綜觀逐年上升的泄題事件,史向明檢察官指出,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首先是許多知識分子普遍不懂法,另一方面就是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講課費誘惑巨大。他表示,管理機制與供求關系掛鉤便會出現大問題,考場成為市場,必然出現為追逐利益不擇手段的違法犯罪。
法律解讀
考試市場混亂 呼喚出臺法規
東城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史向明分析,眾多考生的需求促成了“考試市場”的形成,既然已經成為“產業”,就應該去正視它、規范它。屢屢出現考試泄題事件跟整個法律約束的不健全及監管力度的不到位是緊密相關的。
史向明告訴記者,檢察機關在分析相關案件后發現,目前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和國家支出的比例越來越高,教育在讓更多人受益的同時,也逐漸形成了一個以考試為中心的利益市場,而我國配套的法規制度的不健全,讓這個市場行走在了法律監管的真空地帶?!耙耘嘤柺袌鰹槔?,開辦公司或者學校,經過工商和教育部門的審批就可以了,而之后的講課方式、內容、師資情況等一切的運營行為就幾乎無人介入、無人監管。此外,部分學校請相關的專家學者授課,都是直接找個人,很多已經做了命題教師的專家和學者,雖然按規定不準再去授課講學,但卻沒有人對他們進行監管和約束,最后造成專家的人事主管單位自身都不清楚這些專家們天天在忙些什么?!笔废蛎髡f,“考題甚至答案往往就是在這樣看似不經意間泄露了出去,監管的疏漏在于缺乏一套系統的法律來明確規則,明確相關的行政主管單位及其監管職責?!?/P>
事實上,關于“國家教育考試法”的立法準備工作早在2002年就已開始。但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對考試中包括泄題、舞弊等現象進行嚴格準確的法律界定,而僅僅依靠套用刑法中泄露國家機密等罪名,顯然已經無法解決實踐中的諸多現實問題。例如,根據刑法規定,犯有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什么樣的考試卷算是國家機密,一旦出現泄題事件,哪些行為屬于嚴重情節,哪些又屬于特別嚴重,出問題的監管單位又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刑法和其他的法律都沒有明確界定。面對形式多樣、參與人員廣泛的涉考問題,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曾明確指出,我國是名副其實的考試大國,但考試法律制度建設卻嚴重滯后。
史向明檢察官介紹,考試泄題涉及三種罪名:竊題、泄題、失密?!案`題”是“非出題、保管、監考人員在其職務范圍內竊取的行為”,應報公安機關處理;泄密屬于檢察機關處理,一旦發現問題所有的人都有權利監督和舉報。同時他強調,應當加強監管力度。應加強各命題人及“輔導班”的“資格審查”,應當讓出題者重視與考試中心簽訂的“保密協議”,而泄題的個人或單位應當以一套完備的“法律法規”處理。把“考試”當作一個“產業”經營,就該引導其市場操作,規范各類考試輔導班的經營資格、范圍、質量、廣告等等,讓“考試產業”成為考生們可以信賴的良師益友,而非靠不擇手段泄題的“賺錢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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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