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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勞動定額》11月1日起施行
瀏覽次數:150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制定的《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勞動定額》已于2008年6月19日發布,1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1996年發布的《全國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統一勞動定額》同時廢止。
近年來,我省社會經濟發展促進了“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各地城市建城區不斷擴大,由于政府在城市建設中面對眾多發展中的問題,往往容易忽視了城市擴大后的管理問題,尤其是城市環境衛生維護的投入,使得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出現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維護范圍不斷擴大,經費卻沒有得到相應增加,作業人員無法補充,結果工人勞動量不斷提高。同時在環衛作業市場化的招投標中,由于原規范存在的缺陷,也出現了環衛作業企業以低價中標,然后以提高工人作業量贏取利潤的現象。
該定額的發布和施行,無疑將對規范城鎮環境衛生作業組織行為,合理配置勞動資源,保障工人權益,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促進環境衛生行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也為地方政府合理安排城鎮環境衛生維護資金提供了依據之一。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