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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建委擬出臺措施 建筑節能工程不達標不得驗收
瀏覽次數:749自2007年10月1日起,建設部于2007年1月16日發布的《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將正式實施。為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廣州市建委近日就《關于開展廣州市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一旦發現節能工程不符合節能要求的,有關部門將責令建設單位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
據了解,為加強建筑節能的管理,凡在廣州市范圍內要求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自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
據悉,空調采暖和通風節能設計都必須符合節能標準強制性條文的要求。
征求意見稿明確,廣州市和各區(縣級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將委托同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建筑工程項目節能施工過程及驗收情況進行監督抽查,發現節能工程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將責令建設單位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而建設部門將委托市墻革節能辦對全市建筑節能實施情況及建筑節能部品進行監督抽檢,一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建筑節能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在辦理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在市墻革節能辦登記備案。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達不到規定要求且拒不改正的,各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將對相關單位和人員予以處罰。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