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我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將發生重大變化
瀏覽次數:602隨著《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頒布并將于今年11月1日實施,我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將隨之發生重大變化。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10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招標拍賣掛牌范圍,更充分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更有利于形成資源配置的價格形成機制,更大程度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自2002年施行以來,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比例明顯提高。全國“招拍掛”出讓土地面積和價款從2001年的0.66萬公頃、492億元,提高到2006年的6.65萬公頃、5492億元,分別提高9倍和10.2倍。
這位負責人說,物權法明確規定,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方式出讓。明確了建設用地使用權是物權的一種形式,可以分層,分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設立。土地使用權不再是一個平面概念,而是一個空間概念。因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主要從五個方面作了修訂:一是將工業用地納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范圍;二是明確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分層出讓;三是將土地使用權修改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四是進一步明確掛牌出讓截止問題;五是進一步規范出讓金繳納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發放。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一些重要環節也有了新規定。如以往統稱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律稱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說,新規定體現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制度與法律、政策尤其是當前土地實踐存在問題的銜接。需要強調的是,將工業用地納入招拍掛范圍,不僅有國家政策為依據,而且有了執行這項制度的法律,在執行效力上是一個極大提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將隨之發生重大變化。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