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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十一五”要建20個“雙十工程”示范項目
瀏覽次數:694示范項目申請9月10日就截止
“雙十工程”申報工作日前全面啟動。廣東省建設廳要求各地認真組織推薦本地區的示范工程。
據介紹,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印發廣東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建設部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實施方案》的要求,決定在“十一五”期間啟動“十項綠色建筑示范工程與十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簡稱“雙十工程”)的建設工作?!半p十工程”的目標是建設20個以科技為先導、節能減排為重點、功能完善、特色鮮明、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綠色建筑與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項目。
據介紹,申報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的條件:一是,優化集成在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室內環境和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先進適用技術,有顯著社會、經濟與環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其次,申報示范工程的項目應具有優良的規劃設計,在建筑結構、施工質量等方面具有較高水平,并滿足建筑節能、節地、節材、節水、室內環境與運營管理等要求。第三,申報示范工程的項目可以是擬建、在建或竣工時間在一年內的工程。申報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的規模:公共建筑一般應在2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或住宅小區組團一般應在5萬平方米以上,單體住宅一般應在2萬平方米以上;應用重大、先導、高新技術的建筑不受規模限制。
申報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條件也有明確的規定:新建居住建筑示范項目:設計方案應優于現行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節能率一般應在65%以上;設計方案滿足現行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但采用的節能技術具有國內領先水平。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項目所在地區具備較好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利用條件;達到節能標準;所在城市已制定“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計劃和實施方案。新建公共建筑節能項目:工程設計方案超過現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大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大于10萬平方米大學校園用能系統節能運行管理項目:預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小于30%。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工程設計方案滿足或超過現行新建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工程規模要求:申報新建居住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小區)和可再生能源的新建、改造居住建筑項目建筑面積不應少于10萬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機構建筑)類建筑面積不應少于2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的建筑面積不應少于5萬平方米。項目選用的節能技術與產品通過有關部門的認證和推廣,并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技術與產品,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并經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審定。項目設計方案中有供熱供冷計量和室溫調節措施。
申報“雙十工程”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9月10日。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