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建設部:切實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延期工作
瀏覽次數:775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建設部近日發出《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質[2007]201號),要求切實做好全國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延期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通知指出,延期工作的指導原則是: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按照統籌安排、嚴格條件、簡化程序、方便企業的總體要求,堅持監督管理與服務企業并重、全面要求與差異化管理相結合的基本原則,認真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延期工作。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機,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行為和安全生產條件,促使企業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減少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動全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通知明確,對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園林綠化等不屬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范圍的企業,如部分地區此前向其發放過安全生產許可證,本次延期將不再予以受理。同時,對于已經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勞務分包企業,本次應依照有關規定予其延期;對于未對勞務分包企業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作出要求的地區,應統一要求本地勞務分包企業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
通知強調,對于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處罰。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