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武漢市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管理規定》,要求今后新建項目,都必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
武漢市希望,通過這個舉措,讓該市每年增加1.47億立方米的節水能力(相當于一個半東湖的湖水容量),以達到國家“十一五”節水型社會的要求。
按照該規定,新建項目,都必須安裝節水型用水器具、用水計量儀表、水重復利用設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等。非天然游泳池和水上娛樂設施建設項目,要配套建設水循環利用設施。
摘自: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