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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制訂城市規劃要充分考慮減災因素
瀏覽次數:692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兑巹潯访鞔_要求,“十一五”期間,我國減災工作要達到以下目標:災害發生24小時之內,保證災民得到食物、飲用水、衣物、醫療衛生救援、臨時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同時,我國將制定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城市群和其他重點城市,以及災害高風險區域的巨災應對方案,開展應對巨災的演練?!?/P>
《規劃》明確了國家綜合減災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提出了“十一五”期間的發展目標。一是自然災害(未發生巨災)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數比“十五”期間明顯下降,造成的年均直接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內。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多災易災的市(地)、縣(市、區)建立減災綜合協調機制。三是基本建成國家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國家災情監測、預警、評估和應急救助指揮體系。四是災害發生24小時之內,保障災民得到食物、飲用水、衣物、醫療衛生救援、臨時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五是災害損毀民房恢復重建普遍達到規定的設防水平;在多災易災的城鎮和城鄉社區普遍建立避難場所。六是創建1000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85%的城鄉社區建立減災救災志愿者隊伍,95%以上城鄉社區有1名災害信息員,公眾減災知識普及率明顯提高。
為確保實現“十一五”期間國家綜合減災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規劃》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其中,《規劃》要求,制訂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以及開展災后恢復重建,要充分考慮減災因素。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原則,統籌做好農業和農村減災,工業和城市減災以及重點地區的防災避災專項規劃編制與減災工程建設,全面提高災害綜合防范防御能力。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