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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10月1日實行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使用制度
瀏覽次數:1110為倡導企業誠信經營,促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保證建筑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東莞市建設局近日發布《東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使用辦法》,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實行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使用制度,屆時建筑業企業須持《東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以下簡稱《信用手冊》),參加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和承接工程任務。
凡在東莞市從事施工活動的建筑業企業,可登陸東莞建設網按照該事項要求申報備案,并領取《信用手冊》。一經備案,備案的企業名單和《信用手冊》的電子版本同步在東莞市建設網企業信息上公示?!缎庞檬謨浴穼⒂涗浽谳附ㄖI企業的基本信息、經營業績及行政處罰情況。企業在莞工程項目獲國家、省、市優良樣板工程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反建筑市場管理方面的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由市建設局記錄在《信用手冊》的獎懲記錄欄里。
東莞市建設局要求,企業承接業務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后,應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持合同和《信用手冊》到市建設局進行經營業績記錄。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