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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將力爭全面建立城鄉規劃公眾參與機制和公示制
瀏覽次數:767廣東省建設廳近日發出《關于開展“參與城鄉規劃、共建和諧社會”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粵建規字[2007]28號)。據悉,我省將力爭用3—4年的時間,在全省全面建立城鄉規劃公眾參與機制和公示制,為社會各界參與城鄉規劃和監督城鄉規劃的實施提供全面、便捷的渠道,使城鄉規劃作為指導城鄉發展與建設的一項公共政策,真正實現保障公共利益、維護社會公平和“以人為本”的發展宗旨,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我省從4月1日—7日開展“全省城鄉規劃公眾參與宣傳周”活動,在地級以上城市開展城鄉規劃展覽活動,展示城鄉規劃建設歷史和當前市民最關心的規劃成果。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網站等公共傳媒,全方位開展公眾參與宣傳攻勢,使公眾參與意識深入人心。
根據省建設廳、省委宣傳部最新制訂的《建立城鄉規劃公眾參與機制和公示制的實施方案》,我省將通過制度建設,實施“陽光規劃”,促進城鄉規劃工作政務公開,緩解因制度缺失而導致的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通過加強法規建設,完善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民主程序,使公眾參與和規劃公示貫穿到規劃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切實體現城鄉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根據實施方案,我省將循序漸進,分區推行,珠江三角洲地區用1—2年建立和推行城鄉規劃公眾參與機制和公示制,其他地區力爭2010年以前全面建立和推行。
在制度建設方面,省建設廳在《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信息公開指引》的基礎上,將盡快出臺《廣東省城鄉規劃公眾參與辦法》和《廣東省城鄉規劃公示制度》,通過制度建設確保公眾參與不流于形式,使公眾利益真正得到關注和體現,從而切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